陆峰喜欢穿唐装,我也喜欢穿唐装,不分春夏都喜欢。
而今,我的青色唐装已经有无数个撕裂,那一块块布条,像是顽强的斗士一样,在灰与血的纠缠中,依旧顽强的挂在我身上。
小主,
我的车丢了,它或许会被砸了,或许依然完好,我不敢回去。
我的54手枪在车驾驶室的储物格里,我也不敢回去拿。
我的钱包和手机落在饭店,或许饭店老板会帮我保管,也可能他会报警,但回去是不可能的。
我想给陆峰打个电话都找不到人。
我只能继续跑,没方向的往人少的地方跑,在这个城市,我抓不住任何的安全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双腿要断了一样,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应该好好犒劳我这双腿,它真的是劳苦功高,半个晚上时间,跑了过去三个月走得路,它已经超负荷太久了。
我觉得自己像是垂死的野狗一样,满身的疼痛席卷而来,我蜷缩在路边,在那座我叫不出名字的古老的青石板的断桥边,独自闻着身上满身的血与汗臭味儿。
在那个石板桥边,我有一次感受到了人心的凉薄,周围的人稀稀寥寥的走过,但没有一个人过来询问一句,目光所及,只有冷漠。
我想活着,就只能打陆峰的电话,我只记得他的电话!
可是,我连动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盏盏灯火熄灭后,我恢复了一些力气,也终于看见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胖中年搂着不知道是情人还是小情人的女人,从桥上经过。
桥头昏黄路灯下,那个胖子挂在屁股上的手机,像是一个身材曼妙的穿比基尼的美女,勾引着我。
我在心里判断了下,我觉得目前的状态下,我赤手空拳打不过他,于是,在他即将从我面前走过时,我开口喊道:
“大哥,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