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梓忍俊不禁,没心没肺道:“没把你砍伤就不错了。”
说着他又随口问:“隔壁那家伙回来没?这都放假了,连你都回来了,现在这时间,牛爱花应该早到家了吧。”
牛爱花是叶梓在原来世界中,大学时期认识到的一位朋友,包括这位猪脚店的年轻老板也一样。
除却王行天外,从大学一直到毕业,叶梓基本上的社交就只有这两人。
而且那会......
叶梓还婉拒过牛爱花的暗示。
后来丑女学会了打扮,成为了精致的白天鹅。前世每当叶梓想起这件事,都会气得想捏碎一颗蛋。
为当初错过的女孩感到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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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
老板挠了挠头,“没住人啊。”
“没住人?”叶梓怔愣了一瞬,旋即决定继续抛砖引玉,为此不惜说出一点有关前世的事情,“牛爱花,你青梅竹马,大学还在同系同班。”
“哈?”老板像鸭子一样朝前伸了伸脖子,突然好似明白了什么,摆摆手笑道:“你认错人了吧,我高中半道辍学了,哪认识什么牛爱花。”
前半句叶梓知晓,前世这家猪脚店的年轻老板就曾与他说过。
高中那会爷爷去世,留下一个小饭店无人经营,如果能重头再来一次。
他一定不来上这狗币大学!
老老实实经营自家小饭店,脚踏实地的过完这一生。
这个念头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他确实辞去了原来九九六的挂壁工作。
回到小饭店自己创业,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至少也能衣食无忧。
“不过你要说青梅竹马的话,我以前倒是有一个,是叫什么来着......”
老板拧眉思索了良久,最后还是叹息着摇摇头,“忘记了。”
叶梓垂帘注视着桌上打包好的猪脚饭,深吸一口气,缓缓起身。
顺手从口袋里头翻出一张二十块的整钞放下,“不用找了。”
“诶诶,靓仔!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没有,你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