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

看着眼前被两只狗叼到跟前放成一排的松鼠,陈凌满意的笑了:“看来这来的人少的地方就是好啊,跟拿麻袋捡钱一样。”

再看看两只狗下嘴的地方,还挺小心翼翼的。

“不错不错,卖皮子的钱就是你俩的伙食费了,加油干。”

他这话让两个家伙顿时兴奋起来,摇着尾巴在山上抓起松鼠来,抓的那叫一个起劲。

等陈凌身上挂了一串松鼠,洞天也放了不少之后,连忙叫它们停下别抓了。

这两个家伙,也太好湖弄了,说到伙食费就兴奋成这个样子。

“呜汪~”

绕着山林走了一阵,小金忽然警觉的支棱起耳朵,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快速沿着陡峭的山坡跑下去。

一直跑到了两座山峰之间,一个山垭口形成的狭隘过道前,躁动不安的在地上嗅探起来。

黑娃也紧随其后,嗅了一阵,便凶狠的低吼起来,似乎异常的愤怒。

陈凌急忙走过去看,这个山垭口大概有七十公分左右宽,在两座山峰之间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此处阴凉潮湿,长满青苔与野藤。

但这个过道下面,则是各种野兽留下的足迹和粪便。

“好家伙,这是个天然的兽道啊。”

陈凌一看惊讶极了,“而且还是通用的。这个是野猪的脚印,一群过去的,这个是鹿留下来的脚印,也是一大群,这个是啥东西的脚印不认识……”

“汪汪!”

两只狗看陈凌过来后只顾着乱看,就焦急的扯着他的裤子让他看自己发现的脚印。

“咦?这个是……豹子脚印?”

陈凌惊喜的看着地上浅浅的梅花脚印,但很快他就摇摇头,豹子的足趾是前五后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鹿不是今天走这条路,就是明天走。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陈凌摸摸两只狗的大脑袋,安抚道。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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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顶鹤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