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朔看着满地狼尸,皱眉道:“这狼肉能吃么?”
李珠儿笑道:“怎么不能吃?和狗肉差不多。”
江朔可也没吃过狗肉,只是听说东北边民多有食狗肉的传统,李珠儿从怀中掏出小刀,选了一头年轻健硕的小狼剥洗干净,用树枝串了在火上烤起来,不一会儿,就烤得金黄,发出阵阵焦香。
李珠儿割了一条狼腿扔给江朔,江朔食之,除了少有腥膻之味之外,肉味可说不输羊腿的鲜美了。李珠儿看他吃得满嘴流油,笑道:“其实呀,野驴的味道更加鲜美……”
李珠儿自己只吃了些许狼肉,剩下的肉割成小条用烟熏干了带在身上做干粮。
次日天明,野驴群已经将二人奉若神灵了,野兽的思维很简单,就是物竞天择——狼吃驴,那便是狼尊驴卑,这两只两脚兽居然吃狼,那自然比狼还要尊贵,况呼二人对驴群还十分友善。只要跟着这两只两脚兽,可就再不用怕狼群夜间偷袭了。
江朔对驴群道:“我们要一路向南,跨越千里荒原,可没法陪你们在这里打转。”
没想到驴群纷纷表示,愿意随着他们迁徙,他们去哪里,驴群便去哪里。
李珠儿掩嘴笑道:“恭喜江少主,除了江湖盟,漕帮,又多了一个盟主头衔——便是这‘长耳盟’盟主。”
江朔道:“驴儿可怜,他们愿意驮着我们南下,也算互惠互利,就结伴而行吧,到时候给它们找一个水草丰美、草多狼少的地方栖居便了。”
李珠儿神色忽而黯然道:“世上哪有草多狼少的地方,即或是有,也会因为驴子多了,而吸引更多的狼过去。”
江朔闻言只能沉默,此时可不是神伤的时候,二人和驴群一路向南,大草原似乎走不到尽头,举目四望皆是白雪皑皑的远山,却似乎永远都走不到雪山脚下,夏季的高原极美,在如茵绿草上,大小湖泊碎玉般点缀其中,除了偶尔见到野兽的踪迹,绝无人烟,其壮丽绝非别处所能见。
在无人区行走,江朔和李珠儿倒不觉寂寞,二人在世上是敌非友,只有在这不似凡间的大草原上,日间与野驴赛跑,夜间打狼才舒服自在。
然而只过了三日便无狼可打了,估计方圆数百里的狼都得到消息,不敢招惹二人了。
第七日,二人已经自北而南横跨了这片高原草甸,似乎永远也走不到的莽莽群山已近在眼前了,野驴只适合在荒原上奔跑,山路非其所长,李珠儿道:“巨子横跨羌塘用了十五日,而我们居然只用了七日……此地已有吐蕃牧民的踪迹了,狼群也会少一些吧,我们就在此地与驴子们分别吧。”
江朔四下张望不见什么人烟,也不知李珠儿说的是真是假,但见众野驴恇怯不前,知道它们不善山行,确实不能再同行。
二人和野驴分别后,江朔问李珠儿:“还有多少里山路?我们再找鬣羚同行么?”
李珠儿摇头道:“不用,此后便走水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