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也不知道徐烦烦是真的这么认为,还是被一直以来的人设给搞疯魔了,她站在守序的角度上理解,觉得蠢卡不应该和公司闹的这么僵硬,甚至可以在二选一的时候都不肯放手。
只能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看法,起码在这件事上,徐烦烦更理解公司的立场,这符合她一直以来的认知。
如果是其他人都是因为自己的想法和理解,所以产生了这些分歧,那秀英相对来说就比较现实了。
她是因为利益。
偶像给自己留一手的事情不是什么秘密,有的当演员,有的搞副业。秀英的副业也是时尚产业,创立了一个自己的时尚品牌。
同为少时的成员,蠢卡的知名度和粉丝凝聚力,肯定都是要比秀英强的。两个人都开始做时尚品牌,那效果好坏一目了然。
一个在全球开六大城市开分店,一个寂寂无名、举步维艰。别看蠢卡的时尚产业在王太卡眼里很烂,但也绝对能吊打一些小品牌了。名气在这摆着。
对于这个现实,秀英虽然有些无奈,但也谈不上嫉妒的程度,最多就是羡慕吧。
但直到930的事情爆发,事情发生了质变。
偶像的个人品牌,靠的本来就是偶像的影响力。作为少时的成员,利用少时的身份做广告,这本来就是非常好的计划。蠢卡是这么想的,秀英也是这么想的。
准确点说,这其实是一个s.m公司的合同漏洞。他们规定了偶像本人的活动,却对偶像产业外的相关事业,没有那么严格的规定。
在这件事上,蠢卡起步更早,做的更多更完善,这个套路用的非常顺手。等到秀英想开始玩这个套路的时候,已经晚了。
蠢卡已经把这个套路用的差不多,而且引起了s.m公司的注意。
所以在930风波的同时,s.m也把自己公司的这一块规则漏洞给补上了,通知所有艺人,个人品牌产业必须要有公司的允许,并且要有公司的参与和分成。
如此一来,秀英就傻眼了。
你把时尚产业做的风生水起,结果顺手把后来者的路全都堵死了,这也太不讲究了!
准确来说,这个问题还真的在蠢卡。但蠢卡也有些冤枉,毕竟她也没想到后续会有这些变故。谁能想到s.m公司吃相能难看到这种程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