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已经十三岁了……错,心理年龄应该快三十了!让他再从《百家姓》《千字文》学起,虽然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但他的目标不是扫盲,而是参加万马千军争过独木桥的科举考试。跟那些为了科举‘头悬梁、锥刺股、夏集萤,冬映雪’,不成功便成仁,以读书为终身事业的疯子们去竞争,其结果是真正的万里挑一!
沈默虽然看上去成熟智慧,但那是沾了前世阅历丰富的光,对自己的智商他还是很清醒的——能算是百里挑一就不错了,放进千人万人里,就不算出类拔萃了。
先天优势小,后天劣势大,你让他这驽马该驶向何方?都说‘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但也得现有梅花和宝剑才行。
然而天可怜见,方才在‘中和堂’的一番应对,才让他发现,原来自己融合的那个记忆,竟有着扎实的诗书功底……从那沈老爷的反应来看,应该还是相当优秀的。
这真是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啊!这真是天字第一号好消息啊!让沈默怎能不喜形于色?现在能跟别的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他便有信心克服所有困难,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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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着兴奋的心情,沈默一蹦三跳的回到住处……许是性格融合的缘故,他的举止行为,介乎于三十到十三的中点,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有道是‘人欢无好事’,此话绝对真理。沈默蹬蹬蹬跑上三楼,还没站稳。角落里突然站起个黑影,吓得他‘哇呀’一声,两腿一软,便咕噜噜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虽然这里的楼梯不甚陡峭,又是全木质的,仍然把他摔了个七荤八素,满眼金星。
楼上那人慌里慌张跑下来,口中惊惶道:“沈小相公,您没摔着吧。”
沈默一听,原来是七姑娘的老公,登时没好气道:“怎么着,给你老婆报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