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猎物和猎手

雄鹰一击不中,便转换目标,不一会儿便抓到了一只老鼠。它衔着老鼠,回到了悬崖上的巢穴里,享用着美食,很快老鼠便被吃的只剩一副骨架。

而连雄鹰都不知道的是,它将老鼠吞入肚中,它的一部分记忆却被传向了远方。

同一时刻,一只灰色的老鼠被一位白发女人攥在手里。女人白发红瞳,美貌近妖,身后九条尾巴收敛在臀下,一手攥着老鼠,另一手持一只纯金法器,正盘腿打坐在一座符篆围成的法阵中,正是与离火仙君同居的胡妹。

“真无聊,这也能叫司命?”胡妹摇了摇头,放开手中的老鼠,让它自行离开。老鼠如蒙大赦,一溜烟儿就跑得不见踪影。

胡妹离开禅房,来到书房。离火坐在躺椅上,正捧着一本书,全神贯注地读着。

“离火,读什么书呢?”胡妹倒掉离火手边的冷茶,端起煨着火的茶壶,为离火砌了一杯新茶。

“在读史书。这四百年发生了不少事儿。尤其是我的教派,现在人丁不旺,管理松散,我得找找原因,好好整治一番。”

“你都有这么合适的化身了,还要整治什么。”

“这化身寿命不过百年,寿终之后我又要回白玉京了,下一个化身投胎转世又不知要几百年后了。”

“那你不如不回白玉京,把天道给我,你留在下面好好经营。”

离火笑了笑,抿了口热茶:“胡妹,你也得有这个本事才行。”

胡妹也不恼,坐在离火身边陪着他。

“胡妹,你的事有进展没。”

“还没。”

“别太勉强,不是所有司命都和我一样好脾气的。”

“哼,你好脾气?你就是贱骨头。”

“也许吧。”

两人不再言语,就这么静静地读着书。

日过午后,李火旺的马车驶入集市。和过去女人山下繁荣热闹的集市不同,这个集市只有几十顶帐篷,但一眼看过去,也算是五脏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