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各斯人们对神的祭祀未曾停息过,而在冬季十二月份的祭祀逐步演化成了一种集体节日,人们将之称为——朝圣日。
自雅列斯托王死后,祭祀的大权便落在了多略王与规律园众祭司们的身上,到了朝圣日那天,多略王会首先献上自己的祭品,然后到规律园祭司,再到王国各贵族,最后是普通平民的祭品被集体献上。
不过纵使王国内常常强调不允许牲祭,可是屠宰牛羊献祭神明在王国内依然并不鲜见。
多略王对此郑重对待,他思考了三个昼夜,又同规律园的祭司们商讨了九天,找到了问题所在,最后询问过各大贵族的意见后,做出了最终的决定。
“祭祀的事,要严格按照史书上的记载。”
多略王所说的史书,自然是雅列斯托编纂的《王与先知书》。
逻各斯人还没有法律,法制这个词离他们十分遥远,逻各斯人的行为举止,都是依照一直以来的道德习俗。
而《王与先知书》无疑就是明文记载的道德习俗。
多略王不会想到,他的决定,将让逻各斯王国向“法律”迈出关键的一步。
在朝圣日的祭祀过后,逻各斯人们便聚集起来,举办宴会、彼此馈赠礼物、观看诗人们的公共表演,并为新鲜出炉的史诗歌谣而欢呼。
这种欢庆是属于整个王国的,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哪个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