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工伤

顽贼 夺鹿侯 1157 字 3个月前

杨鼎瑞的家眷活得还凑合。

回去路上,刘承宗才知道,马车上妇人是杨鼎瑞的婆姨,仨娃娃有俩都不是他孩子。

有个男娃,是仆人清早听见哭声,从门口捡的;女娃是第二天捡的。

第三天门外还有哭声,但家里不敢捡了,就没开门。

到正午,哭声停了。

至于仆人,他们家有俩,是个老妈子带着侄女,杨鼎瑞的婆姨不坏,眼看杨鼎瑞来接自己,就把剩下的粮食都留给那娘俩了,在安塞城里看宅子。

就是女人和小娃娃的精神状态不好。

自打城外乱了,杨鼎瑞老婆就没出过门,家里的老佣人也没跟她说过外面到底怎么样,只是断断续续提过高迎祥来了、高迎祥走了,城外惨状一概不知。

直到她看见衙役拿着信物才跟出来,瞧见城外羊马墙里头扯地连天的饥民棚屋,过来口中不断对杨鼎瑞重复:“他们要吃了我。”

小娃也吓坏了,就是杨鼎瑞的儿子,仨娃娃只有这个小的到了能记事的年纪,路上没完没了哭,嚎得像个狼,让人心烦意乱。

离了大城,路上越走越荒凉,到饭点儿走十里地瞧不见个炊烟再正常不过,生怕小娃哭嚎引来强人,却止不住。

只能是小娃一哭,刘承宗就骑马往远处前出三五里路,去探探情况。

倒是没遇上贼,回程时在山口,遇见三匹饿得杆儿瘦的野狼,晃晃悠悠跟着他们,刘承宗和高显都没注意,等离近了再知道已经晚了。

有条狼窜出来在郭扎势小腿肚上咬了一口,拔腿就跑。

狼这种东西一般不敢在正面袭击人,毕竟立起来的人块头很大,捕猎是为了吃饭,吃饭是为了活着。

这道理对人对兽都一样。

没必要为捕猎玩命,通常狼会从背后咬落单的人脖子或腿肚,能一击致命最好,如果不能就在腿肚上咬一口,慢慢尾随等着人虚弱或失血而死。

不过这条动手的狼运气不太好,逃跑路线正好经过刘承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