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目的

顽贼 夺鹿侯 1227 字 3个月前

哪怕族人去做贼,没有自家麒麟儿带着,也就是个被宰了填壕的命。

当爹的总觉得自家儿子最出息。

刘承宗出去踩点那天,刘向禹也出门了,混在去吃大户的乡民队伍里。

人们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刘老爷决定用自己的眼睛来丈量大灾下的乱世。

但目的已经不是有没有别的活路,不是看饥民灾民循规蹈矩能否求生。

他要看最贫穷百姓的生活状态,看朝廷还有几分穷苦民心。

结果走出黑龙山不过百十步,他就见到了最贫穷的百姓,只是那百姓没办法告诉他对朝廷的感受。

死两天了,黄土埋半截,就像被扒光树皮的树干。

乡民说这人是自杀,不知从哪来,走到这走不下去,上吊了。

本来这有棵树,人也穿着衣裳。

昨天树没了,人也没了衣裳。

路过的不忍其曝尸荒野,有心挖坑把他埋了。

可谁都饿得没力气,就算有力气也得为觅食考虑,路过了就给他添坯黄土。

不光黑龙山的人,赶路去抢劫的饥民也会添土,再有两天就能把他埋起来了。

刘向禹的运气不好,周围的大户都被百姓吃过。

他跟着队伍一天走了六七十里,从黑龙山朝府城方向出发,走到一半又换了条路回家。

局面基本上是离府城越近,治安越乱,死人越多,但他相信反过来也一样。

距府城十里到四十里这个范围,应该是最乱的地方。

一场远行让刘向禹受益良多。

他基本上确信,朝廷军队在延安府行军,难以得到补给;官府政令在延安府施行,也难以得到回应。

大明朝廷对陕西延安府的控制力,正值前所未有的最低点。

不过即使在调查之后,刘向禹依然不支持儿子当贼。

他生怕儿子把做贼,这旱灾之下的权宜之计,当作自己应该做的事业。

做贼该是手段,不该是目的。

很多年没吵过儿子了。

两个儿子和小舅子在外面做事的时候,刘向禹在家摩拳擦掌,思虑怎么好好教训他俩一顿。

还顺便动员宗族给闲置的窑洞做了个大扫除。